公司转让是一项复杂的法律和商业行为,涉及多方面的风险。如果转让过程中未能充分识别和规避这些风险,可能导致受让方承担意想不到的债务、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
根据我们12年的行业经验,公司转让中最常见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债权债务、注册资本认缴义务以及潜在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这些风险往往在财务报表中难以完全体现,需要专业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
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是确保公司转让安全顺利进行的关键。
公司转让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三大风险领域
财务报表往往无法完全反映公司的所有债务情况,特别是以下几种类型的债务:
这些债务在公司财务报表中往往难以体现,但对受让方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可在章程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在公司转让过程中,这一制度带来了特定风险:
这些风险在公司转让中容易被忽视,但可能给双方带来长期的法律责任。
除债权债务和注册资本外,公司转让还可能涉及以下风险:
这些风险需要通过专业的尽职调查来识别和评估。
了解法律对公司转让中风险责任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风险提示:根据该条款,即使转让了股权,原股东仍可能对未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受让人未能按时缴纳出资,原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该条款规定了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特定情况下的连带责任。即使受让人不知情,如果存在出资不足的情况,转让人仍需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转让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公司承继。但转让双方可以对债务承担作出约定,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风险提示:即使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承担特定债务,如果原股东无力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向公司追偿。这意味着受让方可能面临未预期的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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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前对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验资,确保注册资本真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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